两汉时期,才女辈出。卓文君、班昭、蔡琰等人,都是被载入史册的一代才女。尤其是蔡文姬,更是建安文学中唯一的女性文学家。可在蔡文姬杰出才华的背后,却隐藏着一段辛酸的过往。
她早年嫁给卫仲道,但后者早亡,蔡文姬只好回到家中。后遭逢战乱,蔡文姬被匈奴左贤王掳走,并在北方生活长达十二年之久。还是曹操看在其父蔡邕的面子上,这才花费重金将蔡文姬赎回,并将其再嫁给屯田都尉董祀。一度三嫁,半生颠沛。蔡文姬没有向现实屈服,反而作下《悲愤诗》与《胡笳十八拍》,从此青史留名。
众所周知,古代女子一向看重贞节。可蔡文姬三度嫁人,不仅没有遭到世人谴责,反而多受褒扬之词,这的确令人有些费解:为何没人批评蔡文姬不守贞节呢?
一、改嫁之风,蔡文姬并非是个别案例
实际上,蔡文姬多次嫁人,并非是新鲜事。纵观两汉史书,汉代妇女再嫁、改嫁之风,是当时很常见的一种社会现象。
西汉开国名相陈平之妻,在“五嫁而夫辄死”之后,才嫁给了看似寻常的陈平。而汉宣帝有一女,名曰敬武公主,也曾三嫁夫婿。而且从这些改嫁案例中,还不难看出一点:在婚姻期间,汉代妇女甚至可以选择主动离婚。如大将军卫青的妻子,是汉武帝的胞姐平阳长公主。但在此之前,平阳公主已有夫婿,名叫曹寿。前者嫌他有恶疾,遂主动提出离婚。贵族阶层尚且如此,更别提平民家中了。
汉代朱买臣年轻时,“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他的妻子见朱买臣没有出息,羞于与他为伍,遂主动离去,“买臣不能留,即听去”。朱买臣妻子能顺利出走,其实离不开汉代对妇女的宽松律法。根据汉代法律,妇女要求婚内合离,只要是合情合理,就连官府也会帮助她们达成心愿。因此汉代名臣孔光曾直言:“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离。”
由此可见,汉代妇女在当时改嫁、再嫁,是社会与法律共同允许的一种常见现象。这么看来,蔡文姬的嫁人经历,倒也不足为奇。
二、婚恋自由,令古代女子向往的汉代
上文中说,汉代妇女有改嫁、再嫁之权。实际上,这反映了她们在婚恋生活中的高度自由。
何以见得?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爱情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详,其实这便是当时婚恋自由的最好佐证。
司马相如未成名之前,只是个不得志的穷书生。偶然之下,他受邀到临邛富商卓王孙家中做客,席间一曲《凤求凰》,引得宾客皆拍手叫好。卓王孙有个女儿,叫做卓文君,刚刚进入守寡生活。她见司马相如有如此风采,遂心生爱慕,并与其暗送秋波。司马相如亦被卓文君的才华与美貌打动,遂“使人重赐文君侍者通殷勤”。
郎有情、妾有意。卓文君见相如表明心迹,遂半夜逃出家中,与司马相如一同私奔回了后者的老家蜀郡(即成都)。不久之后,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再度返回临邛县,夫妻二人还开了一家酒店,公然做起了生意。卓王孙本不同意二人的婚事,但抹不开面子,只好“分予文君僮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
若非这则爱情故事出自于《史记》,司马相如与卓文君之间的自由恋爱,真的很难让人相信,这是发生在古代的事情。而且更难得的是,当二人私奔之后,有人还劝说卓王孙支持这桩婚事。由此可见,汉代社会对这种自由爱恋的婚姻,是颇为赞同与鼓励的。
三、地位突出,社会对妇女的包容态度
从蔡文姬与卓文君的例子,不难看出两个共同之处。一方面,汉代妇女在婚恋生活乃至家庭中,都拥有一定地位;而另一方面,蔡文姬与卓文君都是名动一时的才女,这说明她们有权力享受高等教育。换句话说,多数汉代妇女都有受教育之权,且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为何在古代各个朝代中,只有汉代妇女能享受一定的家庭与社会地位呢?实际上,这离不开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
首先,汉代妇女是当时的劳动与经济主体。
经过长达数百年的春秋战国时期,秦朝虽然一统天下,但也只是存在了三十余年。由此一来,百姓还没能休养生息,便再次陷入战乱。这导致汉朝建立之后,国家经济还非常落后。
正因如此,汉代妇女便自发承担了繁重的农业劳动,且所占比重不低于男子。据《汉书·高祖纪》记载:“高祖尝归之田,吕后与两子居田中。”汉高后吕雉,年轻时便曾参与农业活动。这种“因释耕于垄上,而妻子耕于前”的情形,在秦汉时期再正常不过。
除此之外,妇女还在纺织业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无论是值桑养蚕,还是手工纺织,汉代妇女都是主力部队。《孔雀东南飞》说刘兰芝“鸡鸣入织机,夜夜不得息”,便是当时的社会写照。上文还说卓文君与司马相如一同卖酒,也同样说明汉代妇女在经济中的主要地位。
综上,汉代妇女是社会劳动与经济中的主体。两汉时期的经济回暖,离不开她们的无私奉献。
在传统的农耕社会,汉代妇女承担着如此重任,又岂能不令社会与法律对她们采取包容态度?正因如此,汉代妇女能在家庭和社会中享受一定地位,是她们自己的努力与坚持的结果。
其次,儒家传统的伦理体系,还没有造成太大影响力。
虽说在两汉时期,经学家已经开始讲“三从四德”与“男尊女卑”。但这种思想体系,还没有真正渗透到社会中来。前文中又说,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其父卓王孙的好友非但不指责这种行为,反而劝说他支持这桩婚姻。可见在世人心中,女子并非是男人的附属品,她们是拥有独立人格与地位的。
而这,便是汉代社会的共识。世人对受封建伦理体系的接受,尚且比较浅薄。这么一来,汉代妇女受到社会尊重,倒也不难理解了。
蔡文姬在三国属于兖州陈留郡。原名蔡琰,字文姬,陈留郡圉县(今河南杞县)人,东汉时期女性文学家。其初嫁于卫仲道,后为匈奴左贤王所掳,生育两个孩子。曹操统一北方后,花费重金赎回,嫁给董祀。...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puzdycom@126.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