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怎么解除(如何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导读:近日,罗永浩发微博称自己莫名其妙又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而且还提出问题说“我们这些兢兢业业坚持还债且成绩斐然的非老赖,能否至少让我们为还债奔波时坐飞机经济舱或高铁动车二等...

如何解除对高消费的限制(如何解除对高消费的限制令)

图片[1]-限制高消费怎么解除(如何解除限制高消费令)-欣欣百科网

导读:近日,罗永浩发微博称自己莫名其妙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他还反问“我们这些一心还债、大有作为的非老赖,在赶着还债的时候,至少可以飞经济舱或者二等座的高铁,提高工作效率吧?”事后虽然证明罗永浩被错误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但是像罗永浩这样被错误限制高消费的人如何救济权利?这将在下面解释。

1.什么是限制高消费?

(一)被列入限制高消费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限高规定》”)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未在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措施限制其高消费以及与其生活、经营非必需的相关消费。”

根据《限高规定》第三条第二款可以得知:“被执行人是单位的,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也应当限制其高消费。”

(2)受限制的具体行为

根据《限高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禁止以下9种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违反此规定者将被拘留、罚款甚至采取刑事措施: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火车、轮船的二等舱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的;

(三)购买房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住房;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场所进行办公;

(五)购买非业务必需的车辆;

(6)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收费高的民办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所有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等。

二、如何解除高消费的限制?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像罗永浩这样的被执行人,想要积极偿还债务,但确实缺乏偿还能力。

对于这些被执行人,如果和罗永浩有同样的诉求,想坐高铁二等座提高工作效率,建议可以和申请执行的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请求法院暂缓将其列入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果是已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的被执行人,建议根据《限高规定》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

(1)不存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可以申请解除消费限制令。

结合罗永浩近日在微博中发布的上述声明可以看出,罗永浩并没有新的执行案件。只是执行法院在执行高消费限制制度时的操作失误,才导致其被列入高消费限制名单。因此,罗永浩可以以其不存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消费限制令。

(二)提供有效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消费限制令。

作为被执行人或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确有解除消费限制令需要的,可以选择向执行法院提供有效的担保财产,申请解除相应的消费限制令,也可以选择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在征得被执行人同意后,向法院申请解除消费限制令。

(3)如果法定代表人imp

对于法定代表人不是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如果法定代表人个人有实施前述限制行为的需要(例如因亲属患重病急需乘坐高铁探亲等。),且法定代表人承诺仅以其个人财产实施前述限制行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消费限制令。

(四)被限制消费的人因生活或者业务需要,实施上述限制高消费行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对于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业务需要,不得不实施上述限制高消费行为的,也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获得执行法院批准后,一般可以进行单笔高消费行为。

三。结论。

高消费限制令是执行法院打击老赖的有效措施之一。但如果一味一刀切,可能会适得其反,所以需要执行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实际运用。同时,目前我国法律只明确规定了被错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救济措施,即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因此,建议完善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被限制高消费的人给予一定的法律救济措施,维护其合法权益。

导读:近日,罗永浩发微博称自己莫名其妙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并且他还提出了这样的疑问,“为了那些兢兢业业、大有作为的非老赖们,能不能至少让我们在赶着还债的时候坐经济舱或者高铁二等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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