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治税是目前税收征管的基本方式。因此,为了保证国家税收的安全,税务部门对发票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纳税人对此也颇有微词。在开具发票的具体工作中,对于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总是心有余悸,生怕一个不小心的失误导致税务机关的处罚。对于超经营范围能否开具发票的问题也是如此。
当然,纳税人的担忧不无道理,但正如克强总理所说,“法无禁止即无禁止”。目前《发票管理办法》并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相反,《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经营业务时开具发票,以确认营业收入。无业务经营不允许开发票”。
因此,无论此时经营的业务是否“超出经营范围”,在确认营业收入时都必须开具发票。
更何况发票最大的作用是保证国家税收安全。有了运营和开票,国税就不会流失。至于是否超出经营范围,本来就不在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内。
因此,企业在为其业务开具发票时,无论该业务是否属于“超范围经营”,都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具发票。
此外,营改增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答》规定,纳税人只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就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所以,如实发生的事情是可以开发票的。没有实际发生的开票是假发票,是违法的。
不过,这里有两个建议:
(1)临时业务,添加待开票项目后,自行开具发票。如需开具专用发票,建议携带合同、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代为办理开具专用发票事宜。
(2)经常性业务:先联系工商部门增加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税目和税率,自行开具发票。
之前贴过一篇文章,关于个体户和有限公司的区别。有朋友评论: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有什么区别?
通俗的理解,就是这样。
有限责任就是你出多少钱,欠多少债,还不完不用还。
无限责任是指你不仅要还清你投资的钱的债务,还要还清你家里的钱,直到还清或者破产。
公章丢了怎么办?
公章是很重要的东西,一不小心丢了会很麻烦。如果有这么不幸的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需要按照下面的方法去做。
先向丢失地所在派出所报案,拿到报案证明。
然后凭举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在省市报纸上登报声明,声明公章无效。
报纸刊登几天后,法人要亲自带全报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签字的说明材料到公安局挂失。
最后由公安机关颁发刻章许可证,你可以在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新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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