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知乎上一个有趣的问题火了。
“男生真的喜欢一个人,
你是想和她上床,还是不愿意碰她?"
评论区争议很多。
两种观点是独立的,各有各的道理。
今天我也想把这个话题打散,和姐妹们聊一聊。
“喜欢=舍不得”
两种观点中,态度更为激烈,
应该算上支持“舍不得碰”的。
在他们心里,如果男生真的很喜欢一个女生,就会把她当成女神。
对她的需求会远远超越“性”的低俗。
不愿意被污染,不愿意被玷污。
别说睡觉了。连说几句土的情话都不好意思。
正如网友@人生无意义所说,
“毁了她简直就是犯罪!”
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意识水平,
那一点都不“像”。充其量是有利的。
还有更激烈的网友,甚至把“想睡觉”,
在提纲上,它变成了一种“渣男理论”。
想睡=“睡了就跑,只是为了好玩”,
“一点都不珍惜”“物化女性”。
在男生迫不及待表达生理需求的那一刻,
就咬“呸”一口,诅咒“渣男”。
“想睡玩玩”
在支持“想睡觉”的网友心中,
这种观点太自我保护了。
他们认为——
想睡觉,作为一个人,甚至是一个生物,
最低的,原始的欲望。
就像第二季Qipa说的,金星和大s说的。
人是第一视觉动物。
如果一个女生主动站在你面前,你还像透明人一样视而不见,那个女生会有些沮丧。
网友@万物也说:
对于男生来说,爱和性是分不开的。
心会想要靠近,喜欢会想要拥有。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对女生的绝对尊重。
如果一个女生不愿意,她永远不会越界。
我不想让女生有一点被冒犯的感觉。
克制不代表不想睡觉。
睡觉不代表玩。
原始欲望,没有错。
文明镇压没有错。
这是人之常情。
总是被贴上“渣男,只是为了好玩”的标签是很不公平的。
“喜欢,不止一种答案”
你看,当知乎上的这些网友争论得如火如荼的时候,
突然想起几年前的一个室友。
她二十多岁第一次恋爱。
像旅游指南一样,你已经在脑子里规划好了,当你男朋友喜欢自己的时候,你应该是什么样子。
每天都在说《裸婚时代》的经典。
台词。把童佳倩规定刘易阳的要求,当做恋爱宝典。
“打电话不能超过3声接。”
“回微信,不能超过1分钟。”
“要是在工作,必须拍小视频告知。”
一旦男朋友没有遵守,就会委屈地认定,
“他没有那么喜欢自己了”。
可她在自认“男友变心”的时候,却从来没有想到——
男朋友虽然不能随时秒回,
却会在她来姨妈时,捧着红糖水保温杯送到宿舍。
虽然没有随时报备行程,
却总会定期买一大箱她随口提起的零食。
男生用自己的方式,对她好的时刻,
全部被她视若无睹。
好像全世界“好男友”的模板,
就只有她心中的那一种。
写在最后
讲道理,前面的那个知乎问题,
和我这个室友挺像的。
就是都把恋爱这码事,
搞成了非黑即白的两条界线。
好像喜欢,就只有一种答案。
做不到,就谈不上喜欢。
可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喜欢的证据,就只剩下某一种了呢?
一万个人有一万个哈姆雷特。
一万个人,当然也有一万种喜欢人的方式。
就像网友@卢悦说的:
你觉得男生天天跟你说早安晚安,才算喜欢。
那有的男人不会说废话,但却总是约你出去,难道就不算喜欢吗?
你觉得男生在你不开心时,拼命安慰你才算喜欢,
那有的男人不善言辞,只会紧紧拥抱着你,难道就不算喜欢吗?
你觉得男生迫不及待想和你拥抱接吻是喜欢,
那有的男人怕冒犯你,连碰到你指尖都会触电般立刻缩回手,难道就不算喜欢吗?
如果一个人真的喜欢你,
那他即使没有满足你“期待”之内的要求,
也一定可以让你在其他地方,感受到爱意。
为什么还要靠这样一个生硬的问题,
去搜集证据,对号入座呢?
喜欢从来都不是只有一种答案。
当我们都学会接受期待之外的其他方式时,
也许才能得到足够心动,也充满尊重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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