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代是中国历史上群星闪耀的时代。百家争鸣,为中国文化和思想做出了重要贡献。之所以会出现“百家争鸣”,根本原因还是受政治因素的推动。
东周,礼崩乐坏,社会处于动荡时期。周的“老办法”已经失效,迫切需要一种新的理论来维持平衡。各诸侯国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广纳贤才,使强兵成为富国。为了满足各诸侯国的需要,许多贵族和学者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解决方案,这就是“百家争鸣”的推动因素。随着时间的发展,各家学说逐渐丰富,主流学说有四种,即儒道墨法.其中,最实践此书的学说是法家学说。韩非是公认的法家代表。
一、为啥选法家
注意,韩非只是法家的“代表人物”,法家思想并非韩非所创。法家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管仲、子产等人。在韩非子之前,商鞅、申不害等“大佬”在历史上早有名气。
韩非不同于孔丘、李尔等人。他是朝鲜贵族,有人称他为“费公子”。春秋战国时期,“公子”二字不是白叫的。他代表皇室的孩子。因为他的特殊身份,他的责任也不同于其他人。
战国末期,韩国是“七雄”中国土最小,国力最弱的。韩非从小就立志要帮助韩国变得富强。后来,韩非以荀子为师,研究“帝王之术”。当时他有个同学,叫李四。
韩非在师从荀子的同时,总结了七国崛起的经验。在时期,魏文侯采用了的变法,迅速提高了魏国的国力。秦孝公的商鞅变法使大秦从此脱胎换骨。韩国曾经尝到过法家的甜头。当年韩国之所以位列“战国七雄”,是因为申不害推行“术”治,让韩国强大了十几年。
韩非经过几年的历练,综合了沈不海、商鞅、沈导等人的思想,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家体系,称为“法、术、权”,堪称大师。
二、生错了时代
韩回国后,想用自己的学术思想改造朝鲜。然而他却因为遇到了韩桓惠王而受挫。
公元前262年,秦王赵翔派百田进攻韩国的上党,韩国一败涂地。从那以后,韩国在秦国和赵国之间煎熬了几十年。韩非非常不愿意看到韩国日益衰弱,他写信给韩桓惠国王,要求进行政治改革来加强它。云《史记》:
他认为,诸子百家中真正能付诸实践,并且效果最显著的学术思想就是法家。
但韩欢-王辉认为法家思想已经过时,而且当时朝鲜被几个大国挤在中间,外交事务应付不过来,没有时间和精力沉浸在变法中。韩非的请愿持续了五年,始终没有得到韩桓惠王的支持。韩非失望了,开始整理自己的作品。
韩国是山东六国中第一个被灭的。韩的灭亡虽然可悲,但也不可怜,因为像韩非这样伟大的人才没有得到重用,可见汪涵知人不明。非见韩之削弱,数以书于韩王。
三、秦王召我入咸阳
成千上万的马总是在那里,博。
乐不常有,韩非得不到韩王的赏识,隔壁的秦王却早对韩非之名仰慕已久。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著作后,说了一句:“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嬴政是何许人也,想要的东西,必须要得到。为了得到韩非,嬴政不惜对韩国软硬兼施。
这时,韩桓惠王在三年前已经去世,他的儿子韩王安怕秦国来找韩国的麻烦,索性派韩非以使者的身份出使秦国。这一年是公元前233年,也是韩非在世的最后一年。
韩非到达秦国后,得到嬴政的热情款待,韩非几次和嬴政交谈,嬴政都拍案叫绝,认为韩非的思想才是治国之道。嬴政决定留下韩非为自己效力,韩非也觉得自己终于遇到了“伯乐”。
然而,嬴政和韩非之间有一个无法调和的矛盾:
嬴政志在天下,他要灭六国。而韩非是韩国王室成员,他除了为嬴政效力以外,他还要代表母国的家族和宗庙。为了阻止嬴政灭韩,韩非洋洋洒洒写了一篇《存韩》书,书中,韩非站在嬴政的角度,论述灭韩的种种弊端。
让人不解的是,韩非除了劝嬴政外,还做了另外一件事,那就是攻击李斯和姚贾。李斯是谁,其能力如何,笔者不用多说;姚贾是秦国著名的纵横家,其巧舌如簧,出使四国,屡次破坏诸国合纵。韩非得罪这二人对他有何好处呢?
笔者推测,可能因为李斯和姚贾都是明晰天下大势之人,韩非的《存韩》早已被二人识破,韩非为了自己的母国,才想借嬴政之手除掉二人。只可惜,韩非毕竟高估了自己,李斯和姚贾很快将韩非踩在脚下。
四、有的人死了,但还活着
其实,即使没有李斯和姚贾,以嬴政的能力,他也能窥探出韩非的目的。而且,嬴政势必要灭掉六国,韩非再怎么劝,都不可能有结果。所以说,韩非和嬴政之间,注定不能和解。
韩非身在秦王脚下,敢和嬴政作对,必然要死,就这样,韩非死了。这一点,《史记》记载得很有戏剧性:
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司马迁说韩非最终被李斯毒死了,结合《史记》前文,因此后人说李斯嫉妒韩非的才能,所以才害死韩非。其实这种理解是大谬,《史记》用的是春秋笔法,不能从字面上理解。笔者认为韩非不是李斯害死的,理由有四点:
第一,从《战国策》等史料来看,李斯并不妒忌人才,秦国有许多人才都是李斯推荐给嬴政的,例如顿弱、尉缭等人,都是大才。甚至有人认为,韩非也是李斯推荐给嬴政的。
所以说李斯妒忌人才,其实是站不住脚的。
第二,《史记》中写李斯“遗药”,“使自杀”,也就是说,药是李斯给的,但韩非不是李斯杀的,韩非是自杀。若是李斯逼韩非自杀的,那后面“秦王后悔之”的时候,为何没有问罪于李斯?
所以说,如果李斯是私自杀韩非,也是站不住脚的,最大的可能是李斯是奉命办事,奉谁的命,还要说吗?
第三,韩非要见秦王“自陈”,为什么不得见。是李斯不让他见秦王,还是秦王不见他呢?此时,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者,李斯有权利不让韩非见秦王,并且私自杀掉韩非吗?
最大的可能是,秦王认为韩非的《存韩》的言论自己无法接受,因此没有和韩非见面的必要,李斯或许了解韩非的性格,为了避免韩非激怒嬴政,所以才不让韩非见嬴政。
第四,还有一点很重要,韩非是死于“鸩杀”。在先秦时代,真正罪大恶极的人物都是车裂或腰斩,死于“鸩杀”的人,大多是为了让他有尊严地死去。韩非最终死于毒药,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秦王欣赏韩非,决定让他有尊严地死去;要么是李斯为避免韩被嬴政所辱,才偷偷“遗药”给他。总之,说韩非是李斯害死的,其实冤枉了李斯。
综上所述,韩非之死,罪魁祸首还是嬴政。
韩非虽然死了,但他的学说却生根发芽,被秦朝所沿袭。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汉朝以及接下来的朝代都是以儒家为外衣,其实施行的是“外儒内法”的制度,因为封建统治者们心里都明白,只有“法”,才是统治万民的根本,而“儒”只能辅以教化。韩非总结的学说,注定流传千年,且一直会被流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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