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正确的名称是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或免征额)是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表决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这是否意味着每月收入超过5000元,每年收入超过6万元,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实并不是这样。一般年收入12万以上,就要交税。
目前,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累进税率。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扣除,年度综合计算,多退少补。税率根据个人年薪、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七档,最高档为45%,最低档为3%,共七档。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6万元的,税率为3%;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税率为10%;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税率为20%;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税率为25%;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税率为30%;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税率为35%;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税率为45%。
上面用来计算税率的叫做年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年收入。年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年所得扣除6万元免税额、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只有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时,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专项扣除包括“五险一金”等个人支出;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费用;其他扣除项目包括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型养老保险等费用。
比如说。陈骁,一个不是独生子女的朋友,已婚,有一个7岁的儿子和60岁的父母。她按揭贷款买房,平均月薪一万。五险一金按照合计25%计算,专项扣除2500元。专项扣除中,子女教育扣除1000元,赡养父母扣除1000元,房贷还款扣除1000元。加上每月5000元的津贴,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0。因此,月均收入1万元或年收入12万元一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再举个例子。老李年收入为163354元,扣除费用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7561.61元,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4000元,其他扣除共计34763.02元,最终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7029.37元。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7029.373%=510.88元。事实上,老李的未付收入不止14万元。
综上所述,虽然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每月5000元或者每年6万元,但是扣除的项目其实很多。年收入越高,扣除额越大。按照一般家庭对父母的赡养,子女教育,贷款买房租房等。年收入12万元以上才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今年两会上,仍有代表建议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7000元甚至1万元。如果实施的话,那么会有更多的人受益。可能只有年收入15万元甚至18万元以上的人才需要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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