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四岁以下不用坐牢,但是要劳动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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