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合同期内如果是出租方违约, 租赁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对方不履行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补足;违约一方迟延履行约定的义务,未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利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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