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的训练原则上由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根据训练大纲的要求, 民兵的训练原则上由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军事制度暂行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民兵的训练原则是:
1、民兵的训练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训练要求;
2、民兵的训练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机构和专业人员指导;
3、民兵的训练必须按照部队的实际需要安排和执行;
4、民兵的训练必须严格按照军分队的规定进行;
5、民兵的训练必须严格按照个人的意愿选择;
6、民兵的训练必须严格按照部队的实际需要安排和执行;
7、民兵的训练必须经地方人民***批准并经过统一安排;
8、民兵的训练必须经本级以上军队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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