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可不可以进行低价转让吗?

2、如果股东有约定或者不同意将其转让给他人的话是属于不可抗力行为,因此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表示自己对所持有的股份已经超过了该股价值,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从而降低交易成本的一种方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八条规定,股东有权约定转让该股或者将股权出售给他人,但是未明确表示自己对所持有的股份已经超过其实际价值。

2、如果在购买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情形发生时,投资者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终止协议,并赔偿损失;

否则,当事人就不能继续履行义务,以免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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