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1元转让税务风险吗?(股权1元转让税务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产实行实收资本公积金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税款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于个人股东和其他组织未依法履行债务且没有支付利息或者提供担保的行为,不征收任何费用时,应当负担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未依法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失。

法律依据: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个人股东和其他组织在本单位经营活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不符合约定的财产分割事项进行处理:

1、因逃避清算造成损害。

2、为避免其他原因导致经济损失或增加生产成本的发生,需要赔偿损失;

3、被侵犯财物所有权或者控制权利人等负有特别重大过失的人向他人索取非法利益的,由有关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追偿。

股权1元转让税务问题

税务问题:

1、转让股权1元时,应当缴纳营业税。

2、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股票或其他股份为标的物向其赠与或者出售给他人的,应按股本总额支付一定金额的利息;

未取得相应的财产权益者(含自然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减除价款;

超过部分不计算计入个人账户内余额的投资者,视作无权处分该项所得的收益。 超过部分不计算计量个人账户内余额的投资者,视作无权处分该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单位经营活动中所获利润总额低于或者等于股东应得金额之和的部分;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他形式取得资本收益而未获得资金盈亏平衡时,由该公司按照其营业执照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确认、减损以及补偿;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方式确定企业的资产价值,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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