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没有法律效力且无犯罪记录。 没有法律效力且犯罪记录,但是具有刑事责任的证明。
《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构成侵犯公民人身安全或财产权的行为:(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他组织成员;
对所侵害的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和其他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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