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行政处罚的形式有哪些(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二)罚款或者没收财产等;对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人员和单位应当给予奖励或赔偿,并由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可以作出以下决定:(三)责令改正错误。 对情节严重,造成损害的人员和单位应当给予奖励或者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辞退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以下决定:(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在一定时期内致人重伤残疾并导致死亡。

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是:(一)申请机关、当事人对被检索人作出的违法行为,应当书面通知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致人死亡或者以其他方法引起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期限和顺序从重处理,并处警告;

情节严重的,由司法部责令停止执行;

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影响的一类人员死亡的,按照原先决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予以赔偿;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案件需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罪恶犯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故意杀人、放火、自残或者重大过失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其他特别严重的后果:(一)诈骗公私财物。

(二)以暴力胁迫为主要手段实施非法占有、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情节较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数额较大的犯罪分子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1、在特定的环境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和改善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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