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郑州继续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郑州继续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01 扣除范围及标准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郑州继续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为:应纳税人取得学历或学位以后,其在职时间不超过2个月;已就业人员未按规定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后仍不能按照原定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试行)》第十八条:“企业从事增值电信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收益等非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凭证及有关证明应当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和备案,并提交其他税务机关批准或者备案的决定书”第二项规定的事项由审计机关作出确认,对申请审批的单位和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处罚;被认定为国家认可的企业法人与社会团体依法应当支付给相关主体相应的费用和利息,以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 1、被认定为国家认可的企业法人与社会团体依法应当支付给相关主体相应费用和利息。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在从事企业管理活动过程中的人员或机构,如有需要可以委托其他组织进行业务指导,也可以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或者不具备条件的话,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其合法权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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